• 首页
  • 关于大统
    返回
    • 公司简介
    • 服务领域
    • 执业资质
  • 通知公告
  • 新闻中心
    返回
    • 公司动态
    • 行业要闻
    • 员工风采
  • 政策法规
  • 资源中心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首页
  • 关于大统
    返回
    • 公司简介
    • 服务领域
    • 执业资质
  • 通知公告
  • 新闻中心
    返回
    • 公司动态
    • 行业要闻
    • 员工风采
  • 政策法规
  • 资源中心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政策法规
  • 09-20
    2019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
    财政部部务会议决定,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作如下修改
  • 05-10
    2019
    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
    为了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有效实施,夯实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部门决算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核算基础
  • 03-06
    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联系方式
地址:绍兴市东街260号金丰商务大厦7-8层 
电话:0575-85127149 
传真:0575-85143327

财务审计部:0575-85138963   
资产评估部:0575-85135768
综合业务部:0575-85142372
基建审计部:
0575-85130141
 查看手机版
版权所有:绍兴大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浙ICP备13007408号-1 gabz.png浙公网安备 33060202000153号    
浙ICP备130074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