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驰轩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3
2020年8月3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20)浙0603破申28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绍兴驰轩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绍兴大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该公司管理人。

  2020年8月3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20)浙0603破申28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绍兴驰轩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绍兴大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该公司管理人。

  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债权人应当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限内(2020年9月18日(含18日)前)完成债权申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9月27日上午9时以网络形式召开,债权人通过工银融e联APP中“破产清算与重整管理平台”或微信小程序“破产清算系统”在线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受疫情影响,人员不宜聚集,本次会议仅在网络平台召开,现场不再召开)。

 

  本管理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勤勉尽职,忠实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绍兴驰轩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附:1-1、法院公告

  1-2、法院公告

  2、债权申报须知

  3、债权申报文字格式范本

 

以上文件各申报人可点击下载,申报人填写和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前务请仔细阅读《债权申报须知》。